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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小店2024-05-08 09:01:07
21 次浏览太原报废汽车回收
公司名称:山西物产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具体地点:山西太原杏花岭胜利西街302号
微信号:13620611551
QQ号:278572243
联系人:张瑞
山西物产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公司于2008年在太原市工商局注册成立,并拥有正规车辆报废拆解资质,可办理山西省各企业机关单位及个人报废汽车,并在2—7个工作日内为车主办理完成报废汽车相关手续。主要办理:太原报废车回收、外地车辆报废、货车报废回收、大巴车报废、出租车报废、报废、下线车回收等各类报废汽车,并免费上门拖车。
公司具备专业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与处理能力相适应的专门设备和足够的拆解场地,以及较为企业管理理念。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能力较强,年回收拆解能力达到万余辆。在今后的发展中,我们将本着程序科学、作业环保、再生、低能低耗的原则,不断提高回收拆解效率和再生质量,及时将废旧资源转化为科技产品,拉长产业链,积极构建集拆解、加工、制造于一体的产业结构模式。
机动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的;
2、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19座以下(含19座)的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其他车辆(公务车、个人注册登记的非营运车辆除外)使用10年的;
3、因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6、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汽车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
8、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联系电话:1362061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