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迎泽专业的货车报废回收的电话
太原,迎泽2024-05-12 1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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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山西物产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具体地点:山西太原杏花岭胜利西街302号
微信号:13620611551
QQ号:278572243
联系人:张瑞
公司回收量占太原市报废汽车回收总量的90%以上,2015年至2019年连续五年在全省同行业中纳税名列。2018年被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评为全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达标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量及经营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同行业首位。
公司实行规范化管理,有序化经营,网络化回收,标准化拆解,无害化处理,一直为推动太原地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向产业化发展不懈努力。
4.使用报废车辆,不按规定处置报废车辆要承担哪些风险?答:
①驾驶报废车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驾驶证人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两年内不可以驾驶机动车,且要重新考驾照。
②出售报废机动车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百条规定: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该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以上简单概括为:报废机动车使用和买卖都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车主不要逾越法律的底线,为人为己,合法合规处置报废车辆,是每个车主的义务及责任!
机动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的;
2、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19座以下(含19座)的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其他车辆(公务车、个人注册登记的非营运车辆除外)使用10年的;
3、因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6、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汽车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
8、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联系电话:13620611551